根據浙江省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太太樂愛心助學金管理辦法》之規定,在學生本人申請、分院推薦的基礎上,經學校研究,決定推薦吳慧芬等四名同學參加省學貸中心的最終評審,現予公示。
01法學2班 吳慧芬
02自動化1班 梁玉堂
03國貿2班 顏黎黎
04電子2班 廖慧平
對以上同學如有異議,請于10月15日前向校學生處反映情況。聯系地址:明德樓南樓104室,聯系電話:86836013,聯系人:王老師。
校學生處
2004年10月13日
附:“太太樂愛心助學金”受助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遵紀守法,道德優良;
2、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3、申請者:新生高考成績排名必須為所在錄取班級前五名;在校生成績必須在班級前五名(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
4、獲得其它獎、助學金的學生,不能申請“太太樂愛心助學金”(除校內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