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晚,鄭州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田土城教授,應邀到法學院講座,題為“請求權與民法典體系關系”。法學院院長王艷林教授主持了此次講座并作精彩點評。
田教授首先提出講座的中心論題:從請求權理論出發,將我國民法典劃分為三部分:民法總則、民法各編及權利保障法。其中,“權利保障法”是田教授提出的新內容。接著,他從兩方面論述了自己的觀點,第一,請求權不是本權利中的固有權,而是本權利之外的有法律專門規定的權利;第二,從民法典體系結構上看,侵權行為法的有限性和權利保障的層次性、多元性。田教授認為應將請求權分為防御權、保護權和補救權,并對一些傳統的觀點進行了批判。
最后,王艷林院長在點評中指出:“請求權從物權、債權中分離出來而構成另外一編”的主張不僅新穎合理,而且有著精巧的結構和嚴密的邏輯,田教授的觀點很值得研究探討,他的學術作風也值得我們借鑒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