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法制的進一步完善,社會對法律專業人才的需求日益擴大。因此,如何更科學、更合理地設置專業課程,使學生在校期間學到最為需要的法學知識,就顯得格外重要。對于這種客觀要求,法學院法律系采取了相應的措施。3月24日下午,法律系召開全體教師會議,以培養應用性人才和研究型人才為目標,就如何設置特色課程召開了“明確培養目標 創新課程體系”的專題研討會議。
會議由法律系主任吳斌老師和法制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楊秀英教授主持,經濟法系學科負責人劉斌老師列席了會議。吳老師和楊老師首先提出要在總結以往教學經驗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調整和修訂教學方案,從如何更好地培養應用性人才和研究型人才出發來設置課程。會議中,各學科負責人主張課程設置不僅要從學生的實際需要出發,也要結合法學院目前的師資力量,對準備開設的課程逐一進行了分析討論。
對于實務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大家深入探討了法學專業教學與國家司法考試、公務員考試之間的內在關聯性,研究這些考試的基本特征和發展趨勢,提出要設置一些能夠提高法學專業學生應試技能和社會適應能力的課程,如《司法文書與公文》、《語言文字應用與寫作》等。對于如何使學生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所需的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使其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法律系教師也討論了應開設的科目。此外,社會也需要專門性的、有研究能力的高層次人才。為了給研究生教育提供優質生源,為法學研究隊伍培養后備力量。教師們一致認為應增設《法社會學》、《法律思想史》、《外國法制史》等基礎課程,以擴大學生的研究視野,激發學生的創新能力,使他們形成分析、解決理論問題的思維習慣。
最后,大家一致認為,課程的開設要深入精細一些,讓學生即有系統的法學知識,也有扎實的理論功底。
此次專題教研會議的召開,說明法律系正在逐步探索出具有特色的培養方案,并在教學管理和課程設置方面有進一步的創新突破,以便為法學院培養出更具優秀專業素質和突出實務能力的法學專業人才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