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2021年第四批浙江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以我校為第一起草單位申報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服務規范》獲批立項。
該省標立項由法學院質量發展法治智庫牽頭,聯合義烏市市場監管局,依托國家級標準化試點項目“義烏優化營商環境標準化試點”開展申報。智庫團隊通過前期大量調研,深入了解我省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現狀,以及市場主體和相關部門對標準化、規范化的需求和期望。在此基礎上,智庫團隊起草標準文本和立項建議書,并多次組織和參加標準編制的研討、論證,征集各方專家意見后進行修改完善,最終獲批立項。標準將從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服務的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糾紛預防和分流、調解、仲裁、銜接機制、在線糾紛化解、服務評價和改進等方面進行編制。
標準立項后,智庫團隊將盡快啟動標準制訂工作,對各地知識產權糾紛調解、仲裁、訴訟、行政處理等相關機構和知識產權權利人展開更為深入的調研和論證,廣泛聽取修改意見完善標準文本,確保高質量完成標準制訂任務。
下一步智庫還將繼續聚焦優化營商環境的標準化需求,結合標準化法、知識產權等領域的研究特長,積極籌劃涉外商事調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方面的標準起草和立項申報工作,不斷深化標準化法治的理論和應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