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作為省會城市,G20之后對城市的高質量發展提出了新目標。即將到來的2021年中國質量大會和2022年亞運會,對杭州的質量促進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2020年,我校法學院張云教授及其團隊受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委托,承擔了《<杭州市質量促進條例>立法調研分析》項目。張云教授帶領團隊收集了大量的質量立法及質量促進的研究資料,并對杭州質量促進立法的需求進行了全面的調研,起草了《杭州市質量促進條例》、《杭州市質量促進條例》立法前評估報告等,條例修改了近十稿。
2021年,根據杭州市市場監管局的需求,制定《杭州市質量促進條例》調整為制定《關于加強質量促進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以及《杭州市質量促進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張云教授及其團隊起草了《決定》和《辦法》,并起草了《杭州市質量促進辦法(送審稿)》立項說明、《杭州市質量促進辦法(送審稿)》(條文注釋)、《杭州市質量促進辦法》立法背景和起草說明等立法條文及立法需要的配套材料。
2021年4月27日,杭州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質量促進工作的決定》;2021年8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杭州市質量促進辦法》,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27號公布,辦法將于2021年9月15日起正式實施。
本次《辦法》和《決定》的出臺,是我校法學院教師理論結合實際,服務地方立法的有益實踐。我校法學院教師將繼續堅持研究特色,為國家、地方立法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