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量大學
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構建師德建設長效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部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關于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總體要求是:緊緊圍繞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教學研究型大學的奮斗目標,教育引導教師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黨和人民滿意的好老師,努力培養造就一支品高身正、師德高尚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第三條 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基本原則是:堅持黨的領導,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引領,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教書育人全過程;堅持價值引領,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教師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進教師帶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師德為上,以立德樹人為出發點和立足點,找準與教師思想工作的契合點和共鳴點,增強師德建設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培育教師高尚道德情操;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教師發展訴求,落實教師主體地位,激發教師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改革創新,準確把握新時代師德建設的規律和特點,運用教師喜聞樂見的方式方法,增強師德建設的實際效果。
第二章 師德教育與宣傳
第四條 強化并創新師德教育,將師德教育擺在教師培養首位,貫穿教師職業生涯全過程,引導教師樹立崇高理想和高尚道德情操,崇尚學術民主,堅守誠信底線。
(一)做好新教師入職培訓。把師德規范作為重要培訓內容,把理想信念教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革命文化教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意識形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納入師德教育體系。開展新教師入職宣誓,簽署師德承諾書。
(二)創新師德教育形式。抓好日常教育工作,開辟思想政治教育新陣地,通過設置學習日、舉辦讀書會、舉辦網絡培訓、開展主題研討、舉行座談交流等形式,推動教師充分了解黨情、國情、社情、民情、校情;定期組織并鼓勵教師參與調查研究、學習考察、掛職鍛煉、志愿服務等社會實踐活動,堅定職業信念,
提升師德素養。組建師德講師團,深入基層開展師德報告活動,傳播立德樹人正能量。舉辦退休教師榮休儀式,感謝退休教師的奉獻精神和對學校發展所作出的貢獻,不斷增強在職教師的職業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
(三)加強輔導員、班主任和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發揮好大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作用。
(四)強化師德規范教育。加強教師對教學、管理等相關規范制度和對學術道德行為規范的學習。大力弘揚胸懷祖國、服務人民的愛國精神,勇攀高峰、敢為人先的創新精神,追求真理、嚴謹治學的求實精神,淡泊名利、潛心研究的奉獻精神,集智攻關、團結協作的協同精神,甘為人梯、獎掖后學的育人精神。
第五條 加強師德宣傳,培育重德養德的良好風尚。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將師德宣傳納入全校宣傳思想工作體系,推進師德宣傳制度化、科學化、常態化。
(一)系統宣講《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師法》和教育規劃綱要等法規文件中有關師德的要求,宣傳普及《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大力營造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的校園氛圍。
(二)定期組織開展“三育人”、“感動量大人物”、“我最喜愛的老師”、優秀班主任、優秀輔導員、優秀研究生導師和有關獎教金等的評選表彰工作,激勵廣大教師愛生樂教、愛崗敬業。
(三)發揮工會、團委等群團組織優勢,發揮本科教學督導組、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女教授聯誼會、青年教授聯誼會等的作
用,營造全員育人良好氛圍,弘揚優良師德。
(四)依托校報、網站、廣播、微博、微信等多種媒體,開辟專欄,采編與制作弘揚師德風尚的宣傳報道,加大對優秀教師師德風范和感人事跡的宣傳力度。
(五)推進師德宣傳與師德理論研究相結合,加強師德建設理論研究,以研究促進工作。
第三章 師德考核及獎懲
第六條 加強師德考核,引導教師提升精神境界、提高自身修養。不斷完善師德表彰獎勵制度,注重師德激勵和師德考核結果的運用,將其作為人才引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崗位聘任、年度考核和評獎評優的必備內容。
(一)嚴把新教師引進師德關。壓實校、院兩級人才引進工作責任,堅持嚴格的政治、道德和業務標準,確保引進人才政治合格、業務精良;對高層次人才實行領導干部一對一聯系制度。
(二)師德考核結合教職工年度考核進行,采用個人自評、學生測評、同事互評、單位考評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內容包括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教書育人、學術規范、服務集體等方面。
(三)將師德考核結果通知教師本人,考核優秀的予以公示表彰,考核結果不合格的向教師說明理由,并聽取教師本人意見,考核結果存入個人檔案。
(四)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崗位聘任、人才選培、研究生導師遴選、各類評獎評優中明確師德要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師德表現突出者。對于師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評定為不合格,并在上述方面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七條 健全違反師德行為的懲處機制。教師如發生師德失范行為并產生不良后果者,學校將依法依規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解聘或者開除等處分,對違反黨紀黨規的黨員教師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對違法的及時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八條 建立問責機制。對教師嚴重違反師德行為監管不力、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章 監督與投訴處理
第九條 健全師德監督體系,有效防止師德失范行為。進一步完善師德師風考核、師德重大問題報告和師德輿情快速反應機制,探索建立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等多方參與的師德監督機制。
第十條 建立師德研判制度,及時準確把握教師思想動態和學習需求。建立領導干部聯系教師制度,定期談話談心,以點帶面,實時把握教師的思想動態。
第十一條 設立師德投訴舉報信箱、電話和郵箱,暢通師德監督渠道,及時糾正不良傾向和問題。鼓勵實名投訴舉報,投訴人信息予以絕對保密。
第十二條 投訴處理
(一)建立投訴分類調查機制。教育教學類由教學委員會負責牽頭調查并形成處理意見;學術不端類由校學術委員會負責牽頭調查并形成處理意見;其他師德失范類由黨委教師工作部負責牽頭調查,師德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調查情況,形成處理意見。
(二)投訴處理一般應在接到投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處理期限。投訴人有責任協助牽頭單位開展核實工作。
(三)負責牽頭單位應及時將處理意見反饋給投訴人。如負責牽頭單位無法判定是否為師德失范,可申請提交師德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
第五章 權益保障
第十三條 健全教師職業發展制度。鼓勵并支持教師參加培訓、出國研修、開展學術交流合作,為教師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把加強師德建設同解決教師實際困難結合起來,不斷改善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為教師教書育人、履行職責創造和諧環境。
第十四條 維護教師合法權益。建立教師權益保護機制、申訴機制和信息溝通反饋機制,保障教師依法行使學術權利和履行教育職責;搭建學校與教師之間多渠道溝通交流平臺,保障教師知悉學校改革、建設和發展及涉及自身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的權利,保障教師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
第十五條 完善教授治學機制。充分保障教師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學術評價和各種評優選拔活動中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健全和維護以學術委員會為核心的學術管理體系和組織架構,充分尊重教師的專業自主權,保障教師依法行使學術權利和學業評定權利。
第六章 組織保障
第十六條 學校成立師德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主要負責人擔任,分管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組織部(統戰部)、宣傳部(教師部)、紀監辦、教務處、科技處、研工部、人事處、學工部、工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委教師工作部。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師德建設的總體規劃、政策制定、宣傳教育、檢查評估等工作,指導、協調、督促涉嫌違反師德行為的調查和處理。
第十七條 黨委教師工作部負責落實上級和學校有關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和加強全校教師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學校師德建設日常工作,協調落實師德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
第十八條 各學院(部)成立師德建設工作小組,由學院(部)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成員包括學院(部)黨政聯席會議成員和教師代表,負責學院(部)師德建設工作,根據本單位實際不斷探索師德建設的長效機制,落實學校師德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于中國計量大學全體教職工。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黨委教師工作部負責解釋。若以往學校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